发布日期:2018-11-15 浏览量:
鼓励各类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。鼓励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等青年,结合脱贫攻坚、新农村建设等,到农村就业创业,带动农村劳动力脱贫致富。实施好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创新创业专项行动,引导科技特派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,在农村创新创业。对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劳动者,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为其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,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。(省科技厅、省人社厅、省公安厅等负责)
上一条:上海市《关于调整本市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和2018年以前选聘老员工村官生活待遇标准的通知》
下一条: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